你好,我是小查律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双方名义所负的债务,原则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但如果能证明该债务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是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高额债务,则可以主张不属于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可以通过协议方式明确各自承担的份额,或由法院判决确定。
不过具体情况比较复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结合证据材料进行详细分析。我是小查,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继续向我咨询。
- 2025/3/14 11:34:49解答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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