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小查律师。根据我国《刑法》第16条规定,以下情形属于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第一种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虽然构成了犯罪,但不予认定为犯罪;
第二种是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第三种是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第四种是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第五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第六种是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这些情形的具体适用需要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综合判断。如果你有具体的案例需要咨询,可以随时告诉我。
- 2025/3/14 14:08:33解答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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