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社保补缴问题时,根据中国的社会保险法及相关规定,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员工的社会保险未按时缴纳或欠缴,那么滞纳金应由单位承担。具体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这意味着,当公司为员工补缴社保时,所产生的滞纳金应该由公司负责支付,而不是个人。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有可能遇到特殊情况,比如双方之间有特别约定等情形,则需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如果你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者直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询问,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同时,保持与公司的良好沟通也是非常重要的,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妥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