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市宝安区的工厂工作期间,如果在辞职过程中发生了工伤并被评定为十级伤残,这通常会影响到你的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1. 医疗费用:这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与是否辞职无关。
2. 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员工的工资待遇不变,但这个期间一般不包括在辞职阶段。
3.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是根据伤残等级计算的,十级伤残的标准是本人7个月的工资,这部分在辞职前已经确定,不受影响。
4.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项是在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具体数额会因地区、工资等因素有所不同。如果你主动辞职,可能会影响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计算标准,因为部分地方可能会按照主动离职或被动离职的标准有所区别。
建议你在辞职前咨询人力资源部门或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合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