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小查律师。让我来帮你分析这种情况。
根据你的描述,这涉及到劳动合同变更和解除的问题。以下是我的专业建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变更工作地点属于劳动合同重要内容的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
? 录取通知或录用函
? 工作安排文件
? 与HR的沟通记录等
1) 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
2) 或者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N+1)
不要轻易主动辞职,否则可能会失去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
建议你可以先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寻求劳动仲裁或法律援助。需要我为你详细说明具体的操作步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