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再审并不是一个新的上诉程序,而是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进行重新审查的过程。
对于您提到的情况,如果您先生希望对已经终审的判决提出异议,他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原审法院或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如果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或者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等情形,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因此,如果您的先生想要申请再审,必须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超过这个期限,除非存在特定的例外情况,否则一般情况下将无法再申请再审。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针对具体情况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