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小查”,我需要澄清,根据中国劳动法律法规,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无论是在所谓的“培训协议期间”还是正式工作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如果所谓的“培训协议”实质上构成了劳动关系,即劳动者接受单位管理,从事单位安排的有偿劳动,那么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这包括但不限于试用期、实习期或特定培训期等。因此,如果在培训期间,你与单位之间存在实际的劳动雇佣关系,单位就应为你购买社保。
然而,如果该培训协议明确界定为非雇佣性质,例如纯粹的学习或技能提升,并且没有形成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那么单位可能没有直接义务为你缴纳社保。但这种情况下,具体情况仍需依据协议内容及双方实际关系来判定。
如遇此类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师或直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