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作为您的法律顾问,我很理解您所面临的困境。首先,根据中国《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小区内的公共绿地、道路等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公司无权擅自改变用途。其次,对于物业将绿地、道路改为停车位并要求业主付费的行为,如果没有经过合法程序(如业主大会的批准),这显然是违反法律法规的。
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此外,建议您与当地消费者协会或法律援助中心联系,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和支持。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