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计算昆山市工伤九级伤残赔偿金额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主要因素: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具体数额等于受伤职工本人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乘以9个月。
2.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受伤职工选择不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情况下这两项补助金在不解除合同时不会发放。但如果当地法规或政策有特殊规定,或者在特定条件下(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等)允许提前领取,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一般情况下,只有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才会根据地方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需参照江苏省及昆山市的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和相关地方性法规。
3. 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期限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4. 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食宿费等:这些费用通常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和当地规定的标准计算。
鉴于您提到的情况是45岁的工伤职工选择不解除劳动合同,且未提供具体的工资水平和其他相关信息,我们无法直接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准确数额。同时,由于不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通常不予支付。因此,主要的赔偿项目将是停工留薪期待遇以及与治疗和康复相关的直接费用。
综上所述,对于昆山市工伤九级、45岁且不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其主要赔偿内容包括: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数额需根据受伤职工本人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 停工留薪期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期限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 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食宿费等:根据实际发生并符合规定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建议您详细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聘请专业律师,根据具体工资水平、医疗费用等情况,结合昆山市具体规定,进行精确计算。同时,关注地方政策是否有针对不解除劳动合同情况下的特别规定或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