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的相关规定,在2015年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是否能享受晚婚假需要结合具体的法律法规和时间点来分析。
在2016年1月1日之前,按照《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如果男性年满25周岁、女性年满23周岁结婚,则属于晚婚,可以享受额外的晚婚假(通常为7天)。
但是,自2016年1月1日起,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修订以及各地计生条例的调整,晚婚假政策被取消。因此,如果您是在2015年领的结婚证,并且结婚时符合晚婚年龄要求,那么您在2016年实际休晚婚假的可能性取决于单位的具体执行情况及当时政策过渡期的安排。
总体来说,2016年起晚婚假已经取消,但具体情况建议您咨询相关部门或查阅当时的具体通知文件以确认您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