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手续的办理通常需要在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如果双方都是福建省泉州市的居民,且长期在江苏宜兴居住,一般情况下,他们需要回到泉州市的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但是,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均在异地居住达到一定期限(通常为一年以上),可以在经常居住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因此,如果双方都能提供在江苏宜兴的居住证明,并且满足在当地居住一年以上的条件,理论上可以在江苏宜兴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但具体能否办理,最好先咨询宜兴市民政局,了解其具体要求和流程,因为各地可能会有细微的差异。同时,离婚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较多,建议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