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律师小查。关于您提到的农村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 如果该农村房屋是在结婚之前一方个人建造或购买的,则一般视为婚前个人财产。
? 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建造或购买的,则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如果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建造、购买或翻建的,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若能证明是使用了某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婚前存款)或者是一方父母明确表示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财产来建造或购买的,则可能被认定为个人财产。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特殊性,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一般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特定的身份相关联。因此,在涉及离婚分割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宅基地使用权的归属问题。
建议您朋友可以提供更详细的背景信息(如购房时间、资金来源等),以便做出更准确的判断。如果确实存在争议,最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必要时可委托专业律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