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4年,湖南省对于十级工伤伤残的赔偿标准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当地的相关规定来执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被鉴定为十级伤残时,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到十级伤残的标准是:按本人工资的7个月计算。
但是,请注意,这里的“本人工资”指的是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如果该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话,则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若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则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此外,除了上述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如果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还可以从用人单位处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这些具体的数额需要根据个人情况及当年湖南省的具体政策而定。
为了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建议查阅2014年度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或者直接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考虑到时间因素(从2014年至现在),政策可能有所调整,因此了解最新的规定也是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