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律师,我可以告诉你,这可能涉及到合同违约、欺诈或不当得利等问题。如果您通过网络平台贷款,并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放款金额是四千元,而实际到账只有二千四百元,那么首先应当查阅双方签署的电子合同或者相关协议条款,看是否存在提前扣除了服务费、利息或其他费用的情况。
如果平台未经明确告知和同意就擅自扣除费用导致到账金额与约定不符,这种行为可能违反了《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此外,如果存在欺诈性质,还可能触犯《刑法》中的诈骗罪等相关规定。
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并及时与该网络平台沟通解决,如不能妥善解决,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