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律师小查。关于东莞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和相关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点:
1. 缴费年限与领取期限: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2. 金额标准:按本人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40%计发,目前东莞最低不低于东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的90%(东莞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为1900元/月),最高不超过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
1.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 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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