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小查律师。根据你的描述,你在2014年11月21日入职公司,并在2015年4月13日提出辞职。
从法律角度来看,你需要确认当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关于辞职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在试用期内辞职需要提前3天通知公司,而在正式合同期内辞职通常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如果你已经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了通知义务,那么你的辞职应该是合法有效的。如果有任何争议或公司不认可你的辞职行为,建议收集相关证据(如辞职信、邮件记录等),必要时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还有其他具体问题,欢迎继续咨询!